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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自建低层住所无需修建资质

2025-05-13

在中国,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否需要建筑资质,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农人自建房都需求修建资质。”我国《修建法》第83条第3款规则: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修建和农人自建低层住所的修建活动,不适用本法。即“农人自建低层住所”是不需求修建资质的。

所谓农人自建低层住所,我国《修建法》并没有明确规则,但通过原建造部制定的《关于加强村镇建造工程质量安全办理的若干意见》第3条第3项的规则:对于村庄建造规划范围内的农人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所(以下简称农人自建低层住所)的建造活动,县级建造行政主管部门的办理以为农人供给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首要工作方式。能够看出农人自建低层住所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所。即:农人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所是不需求修建资质的,反之三层(含三层)以上则是需求修建资质,受《修建法》调整的。政策查询渠道: 自然资源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栏 地方住建部门官网(如“XX省农村自建房管理办法”) 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联系当地农业农村局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